解析:
首先需要提到的是,相关行为或问题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军队入伍以及准备应考政府公职岗位(例如公务员)的过程。
尤其针对那些在入党审核阶段,主要是综合性地评估个人的政治品行表现情况,所以一般而言,如果直系亲属曾经涉及刑事犯罪记录,那么在入党申请中,政审通常无法通过。
其次,如果直系亲属不幸存在已被判决服刑完毕的刑事犯罪记录,他们的子女在应考公务员及选调生的过程中,一般来讲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太大的影响。
但如果直系亲属仍然处于正在接受刑事审判或者正面临刑事立案调查的情况,那么他们的子女将无资格参加公务员和选调生考试。
再者,若直系亲属因为严重违反社会秩序或者危及国家安全等严重罪行而触犯刑法,即使直系亲属已经完成了服刑期,考生仍旧无权参加公务员及选调生的考试。
最后,根据相关规定,凡直系亲属及对个体产生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人曾被判处死刑或仍在服刑期间的,均不得报名参加人民警察职位的选拔。
法律依据: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9条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