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平常的机动车所可能遭受的处罚和扣分之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对于超速行为,若处罚程度低于规定速度的10%,则在此范围内暂且不对超速行为进行处罚;
2.若超出规定时速10%且尚未达到20%的情况下,将被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金并扣除分数3分;
3.当超速行为导致规定时速的20%以上但又没有超越50%时,将会被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金以及扣除分数6分;
4.一旦超速行为使得时速超过了规定时速的50%,将会面临着2000元人民币的罚金以及扣除分数12分的处罚;
至于中型以上的客车、货车、营运车辆、校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等特殊用途车辆,他们都将参照各自对应的特殊规定来实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及扣除分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