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债务方因拖欠款项而被拘留十五日之后,依然有可能再度面临此类境地。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已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并采取相应的司法拘留措施以维护司法权威。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同一年度内可连续被实施两次拘留,且每次拘留期限皆不得超出十五日之法定上限,此外,该法律规范并不存在对拘留次数做出直接限制性的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