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中,赔偿项目主要囊括以下几类费用:
首先是医疗费,即患者因治疗所需而产生的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即由于受到伤害无法正常工作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是护理费,即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照顾时所支出的人力成本;
第四是交通费,即去医院就诊或回家休养过程中所需要花费的相关车马费;
再者是住宿费,指为方便就医或休养而支出现有的必要住宿费用;随后是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两个方面,用于补贴院内生活及营养补给;
最后还有七个项目分别是:
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