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人士疑似触犯了相关刑事法律规范并且已接到刑事拘留通知,这预示着事态较为严重。
根据法律要求,如果对那些无需立即实施逮捕或羁押即可完成调查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他们至特定场所或其居所、所在单位进行面谈盘问,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出示由侦查部门开具的权威证明文件,这一步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称为传唤测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