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仅仅需要回应对方的起诉,那便只需正常展开出庭程序即可,同时向法庭提供有关赔偿债务的相关凭证,此举将为您的抗辩提供一个坚实的事实基础。
当然,如果您已经清偿了所欠的所有债务并且对此有确凿的证明文件,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和信心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回应。
通过保留这些还款的证据,您可以向对方清晰地传达这一事实,倘若对方仍不同意撤诉,您也可以追问他们是否与您之间还存在着其他尚未解决的纠纷。
在此基础上,您或许能够尝试与其进行谈判并寻求达成共识的可能性。
若是您与对方之间并未存在任何进一步的争端或纠纷,且您已尽到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在应诉时,您便可以向法院陈述您的实际情况,一旦法院充分了解之后,通常都会允许原告撤销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