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拖欠劳动者薪资并且已有欠条的情况下,您可采取如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追偿:
首先,可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在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按照约定及时或足额支付劳动者薪酬的情形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劳动行政机关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其次,如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您也可选择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一旦产生劳动争议,尤其是在双方未能就事件协商解决,或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法得到落实的时候,都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递交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最后,针对已经具备欠条等相关证据的劳动者朋友,您可选择携带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在内的所有必要文件资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后,用人单位仍然拒不支付所拖欠款项,则您亦可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的两年内,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