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规,居民所享有的综合所得需按照其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详细计算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处理应纳税所得额。在此阶段,对应纳税所得额的理解尤为关键。该值等于每月总收入减去法定的5,000元免征额后,减去特定项扣除(如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接着减去专项附加扣除,最后是合法确立的其它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涵盖诸如同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费用、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付、赡养老年亲属等各类款项。接下来,根据已生成的应纳税所得额,查询出相应的税率与速算扣除数。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会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规模呈现变化,因此,存在着详尽的税率表与速算扣除数表可供查阅。最后,根据上述信息,借助公式来计算出应缴付的个人所得税。该公式为应纳的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如此便能得出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