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与小型汽车碰撞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分担界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厘清的标准具体详情为:
(一)若某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则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责;
(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两位或更多位当事人各自的不当行为共同引发的,双方应当根据各自行为对于事故产生的影响及过失的严重程度来分别承担主责、共负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三)如果各方都无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这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当车辆撞击电动自行车引发的赔偿问题时,首先应当以交通警察部门协同出据的交通事故鉴定为依据,明确具体的事故责任。
然后,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支出相应赔偿金后,其余不足的部分依据认定书中所指明的具体责任比例,由双方各自承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