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售卖假药属严重违法行径,其所遭法院判决将受多重因素掣肘,诸如售出数量、获利金额以及给消费者带来的健康风险等等。
至于您提及的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前所发生的销售假药问题,根据该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上,若旧法规定更为宽大,便会首先适用旧法。
然而,需要谨记的是,即便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施行之前,售卖假药也是严格受限的行为,必将遭到相应法律惩治。实际的判决结果需参照案情本身去具体评判,包含案件性质、情节恶劣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