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执法干警在处理案件时表现出明显程度的偏颇倾向于某方,您可向该警察所属的公安分(县)局的警务督察部门进行举报。倘若此类投诉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您亦有权利向市级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提出申诉。作为公民或公民社团组织,当您发现人民警察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时,均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控诉。负责接收有关检举、控诉的相关机构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同时务必将查证的结论如实通知到每一个检举人和控告者。对于遵照法律规定进行检举、控诉的公民或组织,任何人均不许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