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特定情形进行判断。对于私人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的行为,不在增值税的应征税收范畴之内;
至于转让上市企业股权一事,则可依法宣告完全免除增值税。在本文中,“免征”与“不征”这两个概念并非完全相同的意思。
其中,“免征”指的是原本应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个人转让上市企业股权的行为,由于受到国家的特殊政策性照顾,得以豁免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