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辆进行激烈的追逐比赛,情节极其恶劣者,或者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酗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处置,判处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在法律层面,对危险驾驶犯罪这两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与界定,具体表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严重或恶劣,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规定此类行为的刑责为拘留与罚款。
此外,若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式威胁公众安全罪等其他犯罪,将依据刑法中处罚幅度较高的相关条款进行定罪处罚,而非实施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