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身处异地且不慎遗失身份证的情形,以下几种方法可供参考解决方案如下:
首先,您可以前往本人所属城市的公安机关驻地,详细咨询并按照规定流程申请挂失及补办身份证件;
其次,具有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您还可选择利用自助设备办理相关业务,但需要牢记自身身份证号码以及能够接收短信息的手机号码以备所需;
最后,在紧急状况下,您还可选择先行办理短期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件。一般而言,该类证件的有效期分别为半个月或三个月不等。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