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婚行为并未削弱亲子间的纽带关系,双方仍应负有法定的抚养和扶助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对于已经成年的孩子们来说,则需尽到赡养父母的天职。在此过程中,即使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变更,子女对父母所承担的赡养义务也不会因此而中止或消失。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讲,即使父母触犯了法律,他们的孩子也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这一事实并不能完全忽视他们可能会给孩子的职业发展带来潜在负面影响的可能性。这些影响更多表现在子女报考行政机构等公职所必需的政治审查环节,可能面临较大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