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规避车辆意外碰撞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应由引发这次险情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此种危险是由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所引起,那么紧急避险者将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不过可以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在实施应急避险行为时采取了不当的措施或者超出了必要的约束范围,致使不应产生的损害结果出现的话,那么该紧急避险者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