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针对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的处置流程主要包含了若干重要环节,如立案、展开调查工作、流转至法院等。倘若所接报的案件符合受理标准,首先便需启动立案程序,接着展开具体的侦查工作。考虑到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一旦侦查阶段顺利完成,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
然而若发现案件并不属于本部门的管辖范畴,则应依法将其转移至有权限的主管机关处置,同时通知报案者。在面对非本职管辖范围内但又急需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时,警方应先行采取必要行动,之后再移交主管机关。报案时可采取书面或是口头两种方式,对于以口头形式进行的报案,应及时写成记录,并经过准确无误地宣读后,由报案者签字或盖章确认。无论法院、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对收到的报案材料,都要依照各自的管辖权迅速地对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存在犯罪行为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予以立案;而认为并无犯罪痕迹或犯罪情势极度微弱以至于无需追究法律责任的,则不应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