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再婚后夫妇产生离婚问题的情况下,对于不动产分配的处理策略大致如下:
首先,如该房屋为某一方在婚前购得并归其个人单独所有,此种情形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应该明确产权,即离婚之后财产仍然属于原购买者所有。
其次,若此房产系婚后两人共有的,则在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他们有权自主处置此资产;
然而倘若无法就款项如何分割达成协议,此案将移交给有司法管辖权的部门裁决,法院会依据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女性权益以及非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做出最终决定。基于公平公正的理念,原则上法院应当对这类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均化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房屋持有及使用的现实需求和资金来源等因素,具体处理方式亦可能存在相应的差别与变通之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