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首先,假设您的亲属乃是作为借款人在申请借款过程中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紧急联系人信息,那么此时第三方催收机构通过查找此类联系人并与之取得联络则是完全合乎法理的,但是必须注意不可对他人正常生活产生干扰,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若您的家庭成员并未在上述信息中被预留为紧急联系人,那么第三方催收机构联系他们就是违反规定的,因为这种行为已涉及到所有人所享有的个人隐私权及名誉权等基本权益。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借款主体的您须尽力搜集相关证据以便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对方或向监管机构举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