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的界定标准存在差异性。在人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所承载的乙醇含量介于20毫克至80毫克之间时,被视为饮酒驾车行为;
然而,当每100毫升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超过或等于80毫克时,便能够被判定为醉酒驾车。
2、对于饮酒驾车者的惩处程度较轻,通常仅限于对其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行为进行相应的罚责处理。而醉酒驾车者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这意味着他不仅会面临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