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诉讼体系中,贯彻执行了两审终审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所有案子仅需通过上下两级法院的双重审理便可宣告最终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二审机构所下达的裁决即是最终裁决,针对该裁决的异议申请形式已经失效,无法再次提出上诉。举个例子来说,倘若二审裁决是由地市级别的中级法院所做出的话,那么这个裁决就是终局性的裁决。当事人无权继续向上一级高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