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己经与贵方就赔偿事宜达成本意向之后十天内,我们将会全额支付相应金额的保险金。关于交强险的理赔时限规定如下: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下的相关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均应由贵方向我司提出正式的赔偿保险金请求。我司将在收到正式索赔申请之日起的第二日开始,以书面形式告知贵方,需要提交给我司的与此次赔偿金支付需求有关的各项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必要数据文件。我司将在接到贵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证据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贵方要求的赔偿责任的确认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贵方处。如项目发生不属于我司保障范围内的情况,我司会向贵方出具明确的书面解释原因。若确属我司担保责任范围,且与贵方达成了赔偿金额的协议后的第十日,我司会按照协议约定,全额支付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