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居民户口簿中所记载的户号以及人员编号皆为电脑自动生成并随机配置的数字标识,在同一住户因为户籍信息非同时打印的缘由而产生的情况下,户号以及人员编号会有所不同。这些户号及人员编号主要作为公安部门对人口资料实施信息化管理过程中的计数工具使用,它们并不直接体现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因此并无必要过虑其是否与同户其他成员保持一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