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法定要求,速裁程序的刑事判决应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若所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期长于一年(含一年),则有资格将期限延长至十五日。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且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被告方承认犯罪并表示愿意接受速裁程序处理时,法庭可依相关法律规定,批准和实施该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自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