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财产继承协议暨合约经审查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所有法定继承人皆对相关内容表示自愿接受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此份协议便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自遗产分配结束之后,任何人均不得再对此份协议及其所产生的效应提出疑问与反对。对于此类协议中的关键性条款及需注意之处,建议如下:
首先,必须得明确现有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何人,以及这些财产的具体构成状态如何,即区分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又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其次,独立继承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继续存在期间,若其中任一方在另一方之前离世,则其遗产由尚幸存于世的一方单独继承,而其他继承人无继承权,唯独那些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无法获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例外,他们仍需享受到按照常规情况应能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如果生存的一方因过失、故意导致对方身亡,或者在此人生前曾实施过严重虐待行为,那么生存的一方将失去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