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土地所有权遭受侵犯的诉讼时效限定为三年,此时间自当事人了解到自身权益已遭侵害及侵权者身份之信息之日起算起。面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公民财产权等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通常也为三年。
然而,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限却是自权益持有人清楚认知或应当明确知晓自身利益已经因为侵权行为受损,以及应承担责任的相关方起计算。在此基础上,法律另有相关规定的话,按照该规定执行。但为了保障权益受损失之日起满20年后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再提供法律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