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通常情况看来,司法机关应立刻宣判实施保全措施,全球大部分的法庭及法官们都倾向于这样的做法。
然而,在五天内采取保全行动同样是法律所允许的期限。一旦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请求,便有责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裁决;如需提供担保才能批准,则必须在获得担保之后的五个工作日期限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