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的明文规定,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民,其将面临最轻可能为拘留三日的惩处,这也是对其轻微罪行的适当警示和矫正;
然而,对于犯有严重罪过且需要承受更重惩罚者来说,他们面临的拘留期限则有望延长至最大37天。而在伤情鉴定等级上,通常情况下,轻伤程度的案件不会导致被拘留者的拘留期高于37日,这种界限主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符合法律的公正性原则。关于故意伤害案件造成他人轻伤的行为,其性质性质已经上升到了故意伤害罪的高度,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将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通常,这种拘留期限不会超过37天,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可以逃脱罪责,相反,在未来的司法程序中,他们还有可能被判定有罪并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他人身体进行暴力侵害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