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由于速递公司所引发的位置错误现象,那么您需要立即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而在用户自身存在过错而导致快递发往失误地点的情形下,同样应当立刻与快递服务商进行沟通交流,以探讨有效的追回方案。
其次,您应该迅速联系发件方以首先掌握主导权,进而主动与快递公司建立联系。当然,您也可以尝试寻求送件业务员的协助与帮助,以便于协调收回错误邮寄物件的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由于发件方的原因造成快递发送至错误地点,且已经被他人签收,如果此时接收人拒绝退还收到的物品,那么您或许将陷入维权难题。
再者,假如发生邮件遗失且无从追回的不幸事件,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快递公司必须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在此基础之上,您有权要求快递公司对损失予以赔偿,通常来说,赔偿金额会参照运费的五倍支付(不过各家快递公司可能对此有所区别)。
至于赔偿细节,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方式进行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