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对于酒后驾驶这一行为,确实存在被豁免起诉的可能性。
具体来说,我国的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已经符合犯罪标准,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不需要施加刑罚或者有可能免除刑罚的被告人士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从而结束案件的司法流程。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自行调查结束的案件以及公安机关调查完毕并递交审查起诉的案件,所有这些案件都有可能接受免于起诉的处理结果。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不受惩罚地酒后驾车。
免予起诉的决定必须满足两个重要条件:
首先,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构成犯罪,并且应当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其次,被告人拥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实质性原因。
所谓“无需判处刑罚”,主要是指那些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有限,且被告人对整个事件持有比较积极进取的认罪态度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