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行使权利,代位求偿要怎么做
[律师回复] 在生活里,代位求偿权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一种法律手段。简单来说,要是债务人偷懒不去行使自己的债权以及和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没法实现,债权人就能去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帮债务人行使他对别人的权利。
要行使代位求偿权,得满足一定条件。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得是合法、有效且已经到期的。其二,债务人对其他人享有债权或者相关从权利。其三,债务人因为懒而不及时行使这些权利,影响到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其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那种只能他自己享有的专属权利。
接着,债权人要以自己的名义去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打官司的时候,债权人得拿出证据来证明上面说的这些行使条件。而且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就是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是有限度的,范围就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产生的必要费用,是由债务人来承担的。
如果法院认定代位求偿权成立,那么相对人就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就结束了。
为了能顺利实现代位求偿权,债权人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像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债务人偷懒不行使权利的证据等。这样在需要的时候,才能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