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要考虑商标近似度究竟到达何种程度,如果在未征得商标注册人的同意之下,在同一类目商品之上擅自使用与其已注册商标极为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类型的商品中应用与之注册商标完全一致或相似的标识,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因而构成侵权行为。同时,还需充分考虑商品类别因素,即便商标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性,但如果涉及的是同一类别产品,依然可能会被判定为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