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关于房屋产权的确认依据是经过严格的登记程序的。
我们实行的是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属于不动产范畴的房屋产权,其归属以登记记录认证为主导作用,而发给产权所有者的房产证,便是他们拥有该项不动产物权的最强有力的证明文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