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对非法张贴广告的行为将依据其具体情况予以惩治:
首先,若广告中未包含任何违法信息,实质上已构成蓄意损毁公私财物品,则此类行为应归咎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规定,该类事件将会被由派出所得以执行,拘留期限为五日至十日之间,并可同时施加不超过五百元的罚金;情节较为严重者,拘留期限将延长至十日至十五日,且罚金金额也将上升到不超过一千元。
其次,若广告内容包含淫秽信息,此举即构成传播淫秽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该类事件同样会被由派出所得以处理,拘留期限在十日至十五日之间,同时罚金金额不超过三千元;情节较为轻微者,拘留期限或将缩减至五日以内,罚金金额不高于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