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拘留所与看守所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它们的法律基础有所差异。
拘留所设立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下;相比之下,看守所则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律法条文进行设定。
其次,它们各自的性质属性也有区分。
拘留所的职责在于监管那些受到行政拘留惩罚的个人,因此它具备典型的国家行政羁押机构之特点;而看守所则专门负责收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剩余刑期在一年以内的罪犯,由此可见,看守所更倾向于作为一个刑事羁押机构。
最后,拘留所和看守所收押的对象不尽相同。
具体来说,拘留所收容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员,以及由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的人士。
然而,看守所则负责拘禁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一年以内的已经服完刑期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