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若判定对方法律过错为全责,则意味着此次事故所导致的所有伤患所需的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等相关费用均应由肇事方承担并给予充分赔偿。
在此类情况下,当事人自行选择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并不提供对此类治疗费用的赔偿,这主要缘于当事人在本起事故中的行为无须负责。
然而,倘若此次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遭受了残疾之苦,那么他原本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依然具有对伤害程度和生命丧失给予合理赔偿的功能;若该份保险还涵盖了意外住院定额责任,且由于本起交通事故而实际需要入住医院接受治疗,那么也可依据相应条款向收购商寻求意外住院定额保险金的补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