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之相关规定,凡年满十六周者,若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该类人群涉及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他人导致其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等特定犯罪行为,亦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皆应予以相对较轻的法律制裁、减轻处罚。
然而,如果被告人不满十六周岁且不具备刑事处罚资格,相关部门可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对其实施教育指导;如情况需要,政府亦有权采取收容教养措施进行管理和教化。
若故意伤害罪案件引起了伤者人身损害,此类行为实施者将被判处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此基础上,若犯罪嫌疑人此前所犯过错酿成的伤害程度已达重伤级别,那么其将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足十年有期徒刑的惩罚;若该类过错致受害者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对方重伤并留下永久性身体残疾的后果,则罪犯将被判处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沉重刑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法》尚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仍需依此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