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内,设有董事会这一严谨设置。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一家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都需要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的成员人数一般从五名股东到最多十九名不等。
然而,在处理涉及特殊决定的事项时,公司仅需获得总股本百分之五十一或以上的股东赞成票即可顺利进行决策。
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的成员中也允许存在公司员工代表的席位。
这些职工代表通常会经过公司全体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是其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