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复婚,即是指曾经离异的男女双方法律上重新确立其夫妻关系,经由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的过程。这是一种由法律所认可的行为,无论是其产生还是消除,都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来进行。以下为详细步骤:
首先,申请阶段。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所需携带的证件需共同前往任意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区级或者县级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复婚登记的申请;
其次,填写声明书。在此环节,双方应亲自至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再次,签字确认。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双方需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内亲笔签署或者盖上手指印;
最后,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将对递交的证件、声明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若符合复婚登记的各项条件,则予以正式登记。复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原先的离婚证、法院判(裁)决书或调解书将被注销,发放新的复婚登记证书,从而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