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是可行的。若在劳务合同到期之后,雇主未能及时签署新的合约来延续工作,但仍让员工继续在此岗位工作长达整整一年,这种情况将被视为违法行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享有以下权益:
一、有权利要求雇主开始从雇佣之日起计算,往后推算一个月的时间点开始向他们支付两倍于原先工资标准的薪酬;直至他们在雇主公司工作满一整年后的前一天为止,这段期间总计为11个月。
二、由于雇主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十条强制性规定,即在合同期限达成后的一个月内尽快签署新的合同以维持劳动关系,因此,雇主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或告知雇主终止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还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