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的观点认为,当男方给予女友款项之后,在双方分手之际便不应再行索求归还。
这是由于,这种行为被视为一种赠予,无论是基于自愿还是出于承诺。
然而,若女方存在严重侵害男方或其近亲属权益的违法行为,男方有权请求女方退还所支付之款项。
同样地,倘若男方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实该款项实为借出之物,那么他亦可依法追讨回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