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案件如何结案,以下是可行的步骤:
1.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先对其进行解除了取保候审或者进行了强制措施的变更。
2.若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对该案提出公诉且经过侦查程序确认无罪的,则可以将取保候审予以解除。
此刻,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机关请求撤回案件或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倘若公安机关对此未能及时回应,还可以寻求检察院监督。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完成侦查任务后,应当保证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严谨充分,且要制作出起诉意见书,随同案件档案材料、证据一并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同时,亦须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
3.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责的情况,应立即撤销此案;若是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话,必须立刻释放他,颁发释放证书,同时通知原立案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4.最后,假如取保候审后仍有案件悬而未决,而且检察机关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那么就需要对强制措施做出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