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交通事故的肇事双方各自承担主要与次要之责,致双方产生纠葛,而至必需诉诸于法庭解决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包含了案件受理费用、申请费用、证人和鉴定人员以及翻译员在人民法院指定之日起出庭所需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生活补贴及误工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