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协议离婚的夫妇来说,他们首先需要达成一份离婚协议并签署后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在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夫妇方可再次前往相应部门领取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书。
关于诉讼离婚方面,则必须由某一方提出诉讼请求并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
在经过一番繁复的法庭审查及案件审理后,若法院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予以修复的话,将会裁决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