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店铺转让过程中,烟草证原所有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前往颁发许可证的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待原许可证注销后,新经营者方可再次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书的办理申请。
在此期间,未完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或重新申请流程的商家,将面临发证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的严肃处理,包括要求持有人暂时停止烟草专卖业务、整顿其经营行为,乃至直至最终撤销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