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要问题是要查看合同对此类事项的具体规定,倘若合同明确签约期满后方可进行树木砍伐操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考虑执行砍伐树木的决定。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土地使用权在拟定征地协议之前已经生效并正在被使用,且已有生长中的青苗或者已存在的地面附着物,在此种情况下,也应适量地给予相应的赔偿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