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窗口大厅提供了免费的注销申请咨询服务,您可以选择以口头表达的方式来表达注销意愿,只需要在登记机关制定并提供的标准格式的注销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并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返还至登记机关便可完成注销程序。
对于满足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登记机关将会在受理后立即给予注销许可,实现实时即办,确保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办事体验。
如果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幸遗失或者因某种原因遭受损害,您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您可以选择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提交公示公告声明,以此来宣告该执照已经终止效用,无须再另行通过报纸等媒体刊登声明作废,这样可以节省额外的公告费用。
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