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一项诉讼立案依据的证据存在明显不足,则在该案侦查程序中,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可能选择不予立案。
而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有义务提出“建议公安撤回案件”的建议,同时亦可自行作出不起诉决定以终结此案。
在诉讼审理环节,法院应当依法判定因证据不足导致的指控犯罪不能成立这一情况下给予被告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