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抱歉,这是行不通的。
涉及强奸罪的案件属于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社会公众进行起诉的公诉案件范畴,受害者并未拥有撤回控告的权利。
但是如果受害者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行为并非强奸,那么在经过细致审查之后,就有可能做出合理的判定,将此案排除出犯罪的范围。
刑事案件根据其性质和涉及方的不同,可进一步划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类。
一般的公诉案件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撤回控告的,但在某些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法庭可能会决定撤消该案。
而自诉案件,则被允许撤回控告。
至于公诉案件,唯有满足如下几种特定情况,才能得以撤回控告:
未能查证核实相关犯罪事实、案件情节显著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未达到犯罪程度、犯罪行为已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经过特赦令获释的罪犯、犯罪嫌疑人已经离世且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其他经法律明文规定豁免刑事责任的情况。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求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裁决,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刑事案件。
因此根据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被害方固然享有撤回控诉的权力。
至于针对强奸及相关性侵未成年人性别的犯罪,有如下几种情况者应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更为严厉的死刑惩罚:
首先,实施强奸或者性侵未成年人的恶劣情节,其次,涉及到多人的此类犯罪、再次,在公共场合对被害人行强奸之事、第四,存在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这类犯罪的情况、第五种情形则是,因为这些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受到重伤乃至死亡或者引致了诸如严重的社会影响等其他不得不面对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