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个人擅自进行猪肉屠宰行为属于非法之举,唯有在农村地区,出于个人无可争议的自给自足目的时,方得以例外处理。
按照国家政策指导,我过对活猪的宰杀施行特定地点屠宰、集中检疫原则,未经批准许可,无论是哪个企事业单位还是私人,皆不允许介入生猪屠宰行业,唯独在农村地区因自身生活所需而自行屠宰并食用的情况例外。
而对于偏远或交通条件欠佳的农村地区,则可设立专门面向本地市场提供生猪制品的小型规模屠宰场所,其具体的管理措施由各省级、自治区级及直辖市级政府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
法律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